患者入院分娩。根据护士记录,凌晨2:45分开始使用静脉缩宫素诱发分娩。按照操作规定,使用缩宫素的患者应该持续监护以防止子宫收缩过强引起胎儿窒息或子宫破裂等并发症的发生。然而,直至凌晨5:15分,护士的护理记录单上仍未记录患者的临床表现。分娩后,患者由于出现严重子宫出血且无法止血而行全宫切除术。后来患者向法院起诉并控告医院,称其并发症的发生是由于不当的缩宫素使用和用药后病情监护缺乏造成的。虽然负责手术的俩名医生都证明用药的同时确实进行了监护,然而他们却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按照医院规定对患者诊断和治疗的资料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包括患者对治疗的反应。由此,患者获得了赔偿。 这个案例中,医院被患者控告由于不当用药和监护导致子宫出血,由于护士没有记录患者使用静脉缩宫素后的病情变化,无法证明自己所进行的正确的鼓励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