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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核准日期:2006年11月13日 修订日期:200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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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Ramezol

Omeprazole Enteric-coated Capsules

Ao Mei La Zuo Chang Rong Jiao Nang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其化学名称为:5-甲氧基-2-﹛[(4-甲氧基-3,5-二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其化学结构式为:

分子式:C17H19N3O3S
分子量:345.42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消化系统药物 >> 抗消化性溃疡药 >> 抑制胃酸分泌药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肠溶颗粒。

适应症: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规格:

20mg。

用法用量: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胃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返流性食道炎:一次20~60mg(一次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卓-艾氏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两次服用。

不良反应: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长期治疗未见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在有些病例中可发生胃粘膜细胞增生和萎缩性胃炎。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注意事项:

(1)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溃疡性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品为肠溶胶囊,服用时注意不要嚼碎,以免药物在胃内过早释放而影响疗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虽然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无致畸作用,但孕妇一般应不用,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

儿童用药:

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生物利用度提高,消除率降低,应慎用(尤其肝肾功能不全者)。

药物相互作用:

0. 本品可延缓经肝脏代谢药物在体内的消除,如安定、苯妥英钠、华法令、硝苯啶等,当本品和上述药物一起使用时,应减少后者的用量。

药物过量:

本药过量服用的表现(少数服用本药320~900mg的患者可出现过量反应):包括视物模糊、意识模糊、嗜睡、头痛、口干、颜面潮红、恶心、出汗、心律不齐(包括心动过速)等。本药服用过量无特异解毒药,主要为对症和支持治疗。本药不易经透析清除,如意外过量服用应立即处理。

药理毒理:

质子泵抑制剂。本品为脂溶性弱碱性药物,易浓集于酸性环境中,因此口服后可特异地分布于胃黏膜壁细胞的分泌小管中,并在此高酸环境下转化为亚磺酰胺的活性形式,然后通过二硫键与壁细胞分泌膜中的H+,K+-ATP(又称质子泵)的巯基不可逆的结合,生成亚磺酰胺与质子泵的复合物,从而抑制该酶活性,阻断胃酸分泌的最后步骤,因此本品可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胃酸分泌具有强而持久的抑制作用。

药代动力学:

口服本品后,经小肠吸收,1小时内起效,0.5~3.5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作用持续24小时以上,可分布到肝、肾、胃、十二指肠、甲状腺等组织,且易透过胎盘。通常单剂量生物利用度约35%,多剂量生物利用度增至约60%,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5%~96%,血浆半衰期为0.5~1小时,慢性肝病患者为3小时。本品在体内经肝脏微粒体细胞色素P450氧化酶系统代谢,代谢物的约80%经尿排泄,其余由胆汁分泌后从粪便排泄。

贮藏:

密封,室温保存。

包装:

聚酰胺-铝箔-聚氯乙烯泡罩包装,14粒/盒,28粒/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030019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H20060390

生产企业:

韩美药品株式会社

【企业名称】韩美药品株式会社
Hanmi Pharm. Co., Ltd.
【地址】893-5,Hajeo-ri,Paltan-myeon,Hwaseong-si,Gyeonggi-do,Korea
【邮编】138-724
【省份/国家】韩国
【电话】0082-2-4109065
【传真】0082-2-4109069
【主页】http://www.hanmi.co.kr

包装企业: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Beijing Hanmi Pharmaceutical Co. Ltd.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西路10号
【邮编】101312
【省份/国家】北京
【电话】(010)80489273
【传真】(010)80486047
【热线】800-810-1156
【主页】www.bjhanm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