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磷[32P]酸钠注射液 【汉语拼音】 Lin[32P]suɑnnɑ Zhusheye
磷[32P]酸钠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1)185MBq(5mCi) (2)370MBq(10mCi) (3)925MBq(25mCi) (4)1850MBq(50mCi)
静脉注射,第一次111~185MBq(3~5mCi),2周至3个月后根据病程需要可再给111~148MBq(3-4mCi)。肿瘤局部治疗:遵医嘱,每人每次使用剂量不宜超过370MBq(10mCi)。
1.由于[sup]32[/sup]P有抑制骨髓造血的功能,因此,使用治疗剂量的[sup]32[/sup]P时,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性紫瘢等。应用大量[sup]32[/sup]P治疗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时,可致急性白血病的发病率增加。 2.用[sup]32[/sup]P治疗白血病时,如红细胞计数少于2.5×10[sup]9[/sup]/L应特别注意。 3.用[sup]32[/sup]P治疗后一般无特殊反应。体质较差者可有头晕、恶心、呕吐和食欲不佳等,可对症处理。一般疗效出现较为缓慢,2~4周后才见到症状改善,一个月后才出现血细胞的明显下降,白细胞和血小板的一只较红细胞明显。
1.脑出血急性期。 2.活动性肺结核。 3.当网织细胞低于0.2%、白细胞低于3.0×10[sup]9[/sup]/L或血小板少于8.0×10[sup]9[/sup]/L时,应禁用。
1.治疗前后观察患者血常规,白细胞计数低于3.0×10[sup]9[/sup]/L,血小板低于8.0×10[sup]9[/sup]/L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