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是一种慢性疾病,治疗过程较缓慢,患者可以在医生指导下应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糖皮质激素和免疫制剂药物。避免日晒,对光敏感者外出要穿长袖衣服。避免着凉、感冒和其他感染,在饮食方面,要多吃高蛋白、有营养的食物,如牛奶、鸡蛋等。尽量不要吃如香菜,芹菜羊肉等发物。生活要有规律,保证充足睡眠,避免熬夜和过度劳累,可以适当锻炼,增强自身免疫力和抵抗力。
红斑狼疮是一种由基因素质、环境污染、病毒、药物等多种因素引起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该病是一种病态性病变,一端是比较轻微的红斑狼疮,一头是比较严重的较重的系统性红斑狼疮,而在中间则是弥漫性盘状狼疮、亚急性皮肤病、深部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主要有全身症状,如发热,关节痛,水肿等,还有蔓延至心,肝,肾,肺,血液系统等。
牙周病的发病机制主要包括牙周病、心脏疾病、中风、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等。
但并不一定会引起牙周病,而是会在疾病的发展中加速疾病的发展,造成牙周病的主要病因是个人的口腔环境和个人的口腔卫生。因此,如果口腔卫生良好,一般是不会出现这种症状的。
建议出现牙周病的患者到口腔科进行治疗,结合医生建议选择适合自己的治疗方式。
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可以怀孕生子,但是要注意以下几点:
1、至少在临床症状完全缓解后6个月以上才能怀孕,以降低疾病复发率,提高胎儿存活率。
2.抗磷脂抗体是阴性的。三是加强妊娠期和产后相关血清学检查,检测母体SS-A抗体,妊娠时应做胎心检测,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治疗。对于产后复发或恶化的患者,如有狼疮活动表现者,可应用激素等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结缔组织病可累及全身多系统,比如皮肤、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血液系统等,狼疮肾炎是其引发的肾脏病变,可出现尿蛋白、血尿、血中白蛋白降低、免疫球蛋白异常等。
妊娠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情况如下: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病情缓解后可以正常怀孕,选择适当的时机妊娠,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状况以及妊娠结局均有一定的影响。患者在孕前应进行咨询及评估,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孕前准备。孕期应坚持使用泼尼松,以最低剂量达到控制病情,抑制红斑狼疮活动为目的,病情活动时应增加剂量。在分娩时也应增加激素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