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通常是隐匿起病,在早期症状多不典型,而且并不特异,比如可能会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通常会以低度或者中度发烧为常见,发烧也要排除感染性因素,尤其是在免疫抑制剂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发热。还可能会有一些疲倦、乏力以及食欲下降、消瘦等症状。随着病情逐渐进展,可出现相应的典型表现,比如会出现各种皮疹,也会出现黏膜溃疡、关节肌肉的病变或者出现血尿、蛋白尿以及胸闷气喘等症状。
发热、乏力、食欲减退、全身不适、关节肿痛、肌肉酸痛、体重减轻、脱发、面部红斑、指端红疹、手足遇凉后变白或变紫、反复口腔溃疡、浅表淋巴结肿大、经期出血不止、皮肤紫癜、贫血、白细胞、血小板数下降、头痛、幻觉、幻听、木僵状态、顽固性腹泻、呕吐、黄疸、心悸气短、不能平卧、出现胸水、心包积液等。
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女性,因为女性体内的雌性激素是导致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一个重要诱因,所以到了生育期的女性这些刺激因素在女性青春期,特别是在月经初潮、妊娠的初期、产后,这一阶段特别高,因此育龄妇女比较容易得红斑狼疮。
患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怀孕,但是有具体要求。
若是已经将红斑狼疮控制稳定,在病情稳定半年以后,用药很少或几乎不用药,这些女性患者是可以怀孕的。
红斑狼疮患者在怀孕后很容易复发或加重。建议怀孕前严格判断是不是病情稳定期,很少甚至停用3个月以上免疫抑制剂,通常是可以怀孕的,同时还要判断是否有其他脏器受累。
如果孕期检查、监测严格,病情稳定的情况下,部分可以足月分娩。
红斑狼疮属于一类典型的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病,高发于15-40岁女性。红斑狼疮属于一类疾病谱性疾病,可分为盘状红斑狼疮、亚急性皮肤型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深在性红斑狼疮、新生儿红斑狼疮、药物性红斑狼疮等亚型。属于一类慢性自身免疫疾病,即免疫系统错误地将自身细胞识别为外来物质进行攻击。Sle临床常表现出患者皮肤会出现广泛红色的皮疹(又称蝴蝶斑),令人联想到被狼咬伤的形象,因此得名“狼疮”。
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正常怀孕。
女性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以在病情缓解后进行正常的怀孕,女性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妊娠可以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生长发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在怀孕之前到正规的三甲医院进行咨询,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怀孕前的准备,在怀孕后坚持使用泼尼松来控制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