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平台医学资讯

资讯中心 > 医改政策 > 人社部:2017年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基层首诊

人社部:2017年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基层首诊

收藏
来源:高端私人医生服务 2016-10-16 11:00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今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通知》强调,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人社部今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对人社部门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开创人社部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局面。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要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通知》强调,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积极推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
  
《通知》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创新医疗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通知》强调,扎实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支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促进医改 意义重大
就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意义,有记者采访了一位资深医疗器械人士。该分析人士表示,就医住院费用结算包含了直接支付和异地结算两个内容。往近的说,一方面将减少居民就医医保结算的手续,另一方面将极大的促进国内不同区域间的人员、人才流动,配合未来中国接下来的户籍制度改革。

往远的说,中国的医保其实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目前三个医保的资金池其实是互相独立的,而每个地区的医保资金也是独立的,这就造成相当多的问题,比如我们经常说的哪个地方的医保资金告急的问题,事实上中国医保资金结余确实已经到了红线以下。更大的问题是地区的不平衡,比如深圳,由于外地的年轻打工者占比大,费用缴纳比例高,而他们还没到医疗需求的高峰期,资金富余,但反过来,比如东北,西北,由于年青劳动力外流,老年人口占比大,缴纳基数小,而老年人口又恰恰是医疗资金的需求者,造成医保资金缺口大。而不同的三个医保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未来这三个医保将合而为一,而户籍制度改革、新的身份证件改革后,不排除各地医保账户及医保资金管理统一的可能。

“而这些改变,包括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都是医疗改革的一部分,也是一个中间过程。”该分析人士指出。

过去,我国的医疗保险体制虽然基本实现了13亿人全覆盖,但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部门不同,就医报销、目录等各不相同,城乡之间的医疗保障水平差距比较大。比如,在同一所医院看同样的病,持有“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两种不同医疗保险的人,所用的药品、做的检查、花费以及报销水平等差别明显。“新农合”人群在一些“省级三甲医院”看病时,报销比例平均只有30%左右。“同病不同命”的尴尬境地,在一定程度上有违社会公平。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还只是改革的第一个环节。实现医疗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均衡化,才是医疗领域改革的根本靶向。当前,医疗资源大多集中在大医院和中心城区,城市周边和广大农村地区,则往往连基本医疗配套都跟不上。在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快速推进的情况下,还应通过深化改革实现医疗服务和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纾解医疗资源和患者向大城市过度集中的问题。以更高视角观之,人口众多,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有限,这是我们推进任何民生改革都必须面对的社会现实,也正因为这样,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均衡化,是改革所应达成的根本目标。

20省份明确城乡医保并轨
目前,国内的基本医保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这其中,城镇居民医保由财政和城镇居民缴费,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财政和农民缴费,由卫计部门管理。

虽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都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但由于管理部门不同,就医报销、目录等各不相同,享受待遇有较大差别。

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整合两种医保制度。该政策的落实也意味着民众就医报销将不分城里和农村。

据人社部8日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兵团在内的20省份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行了总体规划部署或已全面实现整合。

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和兵团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河北、湖北、内蒙古、广西、云南等省份明确将从2017年起执行,北京明确2018年1月实现“二合一”。

此外,记者发现,在20省份中,包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等在内的大部分省份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划归人社部门管理。

但陕西出台的《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则提出,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新农合医保用药目录扩容
根据地方人社部门提供的数据,城乡医保并轨后,各地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医保药品的目录,都明显扩大。尤其对不少新农合参保民众来说,整合后医保用药范围成倍增长。

例如,天津市人力社保局透露,城乡医保并轨后,农村居民医保药品的数量从原来的2000多种增加到7300多种,增加了2倍。此外,农村居民就医定点医院的数量也由原来的30家左右,扩大到目前的1400余家。

内蒙古的新农合药品目录由原来的1988种增加到2600多种,增幅达到三成以上,新农合实际报销比例将逐步向城镇居民靠拢。

河北省新农合用药目录有1000种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用药目录约有2400种,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能达到2900种左右。

再如,山东、广东、宁夏城乡医保并轨后,城乡居民统一使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农民的可报销药品种类分别从1100种、1083种、918种扩大到2400种、2450种、2100种,医保用药的范围增加1倍多。

医保报销比例就高不就低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将遵循“待遇就高不就低”原则,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村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显著提高。

宁夏在全国较早地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前,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约为57%,农村居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3.59%。统筹后的2014年,城乡居民在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66%。

北京方面,依照当前门诊报销政策,城镇居民一个年度门诊报销封顶线是2000元,而新农合是3000元,按照医保待遇不降低的原则,政策合并后,城镇居民的门诊报销比例有望提高。

上海方面,从住院待遇一项来看,整合前,城镇居民医保支付比例最低为60%(60岁以下),新农合最低只有50%,而整合后统一为70%。

另外,上海市农村居民住院报销费用也不再设“限”。原来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在住院时,费用如果超过12万元,超过部分就不能由医保支付。整合后,12万元封顶线取消,哪怕超过了也能继续按照规定的比例结算。

广东也大幅提高封顶限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提高到76%,封顶线从过去的5万元提高到现在的44万元。



全国多地开展试点 积极制定并轨方案
根据国务院早前印发的《意见》,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除了已部署或已全面实现整合的地区外,不少省份也正在积极开展试点,加快制定方案。

例如,江苏早在5年前就开始探索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目前13个设区的市中,已有苏州、常州、泰州、南通四市实现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并轨,江苏全省80多个医保统筹地区中有40个地区实现了两项制度的并轨。

在安徽省,目前正探索在全省25个已经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运行的地区,开展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试点,剥离原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职能,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建立相关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一体化管理服务目标。而该省的并轨方案也正在制定中。

相关阅读——
促进人民健康优先发展 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创新
文/人社部党组书记、部长尹蔚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促进人民健康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重要位置,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决策部署,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是指导我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卫生和健康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献。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落实人民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为根本遵循,着力推进全民医保制度改革创新,把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兑现到位,切实肩负起人社部门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的光荣使命。

一、充分认识全民医保制度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作用和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民医保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和医疗保障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共享发展理念,把“健康中国”提升为国家战略,着力保障人民基本医疗权益,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在较短的时间内,我们建立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全体国民“病有所医”的美好向往得到初步实现。同时,随着医保制度不断健全,政府投入逐年增加,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得到有力保障,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所减少,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起到了重要作用,赢得了群众的广泛拥护,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全民医保制度的建立、发展和稳健运行,有力促进了我国医疗服务和医药产业的长足发展,为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提高人均预期寿命提供了支撑性制度保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0~2015年,我国医保基金收入由0.5万亿增长到1.4万亿;卫生总费用由2万亿增长到4万亿以上,个人卫生支出占比在2015年首次下降到30%以下。2015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3岁,比2009年提高了1.5岁。同时,我们通过不断完善医保协议管理、付费总额控制、医保智能监控等措施和机制,逐步增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功能,医保在深化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进一步显现。

我们也看到,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解决因病致贫的政策措施仍不完善,阻碍卫生与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症结仍未消除,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和结构失衡问题依然突出。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健全全民医保制度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历史使命,落实人民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医保促进健康为主线,扎实推进全民医保制度改革创新,夯实促进健康的基本制度基础,统筹做好医疗行业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促进大健康格局的形成,共建共享健康中国。

二、着力深化全民医保制度重点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全民医保制度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我们将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总体战略布局,牢牢抓住医保改革重要窗口期,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为目标,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抓住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三个关键环节,着力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抓好全民医保制度建设,把中央明确的任务落到实处。

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是让全体人民公平享有医疗服务资源,不断增强医疗服务获得感的重要制度性保障,对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注重以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为目标,在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基础上,加快整合基本医保管理机构,着力提升医疗服务利用水平和保障水平,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同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推进医保“一卡通”,确保今年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明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解决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问题,兑现政府对人民的公开承诺。

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是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我们将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待遇确定和调整的政策权限、调整依据和决策程序,使筹资标准、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待遇调整与筹资水平相适应。同时,积极推进医保省级统筹,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思路,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平衡机制,增加医保基金共济能力,防范基金运行风险。

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医保支付机制是医保制度最核心的机制,是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制度设计,具有利益调节、资源配置、成本控制、激励创新等功能。我们将通过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重点推进按病种或按疾病诊断分组等付费方式,建立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同时,进一步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和指标体系。以此让医保既保群众健康,又促行医规范,激励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管理,发挥医保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积极发挥医保制度的托底作用。大病保险政策是中国特色医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更好守护困难群众生命健康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扶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积极推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政策,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探索向贫困群体适当倾斜的具体办法,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同时,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求助制度的衔接,真正为群众“病有所医”兜住底线。

完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医保经办服务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卫生与健康服务的重要内容。我们将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转变观念,加强医保经办管理,创新经办服务模式,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方式和管理规范,全面落实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继续优化和简化经办服务流程,借助移动互联、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强化电子社保的应用,做好各项医保制度间的衔接,建立“一站式”结算机制,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全面发挥医保在深化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到了啃硬骨头的攻坚期,要围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力争在基础性、关联性、标志性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医改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深化医改,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是基本路径,对于破解医改难题,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围绕重点改革任务,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创新管理,形成协同推进医改的良好格局。

支持医疗、医药体制机制改革。“三医联动”是中央对医改进入攻坚阶段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推动“三医联动”需要着眼于医改全局,协同推进。我们将积极发挥医保政策的调节作用,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基层首诊,引导患者有序就医,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研究制定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标准,促进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积极推动医药分开,推动公立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支持公立医院改革。研究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运用医保集团购买机制、专利药品谈判机制等,支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外部制约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和调节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医疗机构建立良性运行机制,是医保制度的基本功能。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于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积极配合推进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通过完善医疗服务购买机制、完善医保与医疗和医药机构的谈判协商和风险共担机制,加强协议管理,推进医保医师制度,实行医保智能监控等措施,创新医保的管理机制,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事前、事中监管,对医疗服务起到外部制约作用,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减少医患矛盾,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医务人员是医疗行业的核心资源,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加快发展,关键是要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我们将积极推进医疗行业薪酬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为重点,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加快建立激励相容、灵活高效、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深化医疗行业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机制,完善职称晋升体系和晋升办法,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作者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书记、部长,转自2016年10月10日《人民日报》)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为“寻医问药网-医脉”,版权均归寻医问药网所有,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内容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关键词: 医保 医改

医友评论 0人评论)

匿名发表

热门检索:糖尿病伤医基层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