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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盐酸尼莫司汀

核准日期:2007年07月01日 修订日期:2007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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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注射用盐酸尼莫司汀

欣博金

Nimustine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Zhu She Yong Yan Suan Ni Mo Si Ting

成份:

本品的活性成份:盐酸尼莫司汀。
化学名称:1-[(4-氨基-2-甲基-5-嘧啶基)甲基]-3-(2-氯乙基)-3-亚硝基脲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9H13ClN6O2.HCl
分子量:309.15
辅料:氯化钠。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抗肿瘤药 >> 抗肿瘤药物 >> 细胞毒性药物

性状:

本品为微黄色至淡黄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适应症:

脑肿瘤、消化道癌(胃癌、肝癌、结肠、直肠癌)、肺癌、恶性淋巴瘤、慢性白血病等。

规格:

25mg(以盐酸尼莫司汀计)。

用法用量:

通常,本剂按每5mg溶于注射用水1ml的比例溶解下述剂量,供静脉或动脉给药。
1.以盐酸尼莫司汀计,按体重给药,1次给2-3mg/kg,其后据血象停药4-6周,再次给药,如此反复,直到临床满意的效果。
2.以盐酸尼莫司汀计,将1次量2mg/kg,隔1周给药,2-3次后,据血象停药4-6周,再次给药,如此反复,直到临床满意的效果。

不良反应:

(偶:<0.1%;有时:0.1-5%;发生率不明:5%以上或不明频度)

(1) 重大不良反应

1)骨髓抑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有时出现出血倾向、骨髓抑制、全血细胞减少等,因此每次给药后至少6周应每周进行周围血象检查,若发现异常应作适当处理。
2)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症:偶出现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症。

(2)其他不良反应

1)过敏症:有时出现皮疹,若出现此类过敏症状,应停药。
2)肝脏:有时出现AST、ALT等上升。
3)肾脏:有时出现BUN上升、蛋白尿。
4)消化道:出现食欲不振、恶心、欲吐、呕吐,有时出现口内炎、腹泻等。
5)其他:有时出现全身乏力感、发热、头痛、眩晕、痉挛、脱发、低蛋白血症。

禁忌:

下列患者禁用:
1.骨髓功能抑制患者(据报道,会出现白细胞减少等骨髓功能抑制的不良反应)。
2.对本品有严重过敏症既往史患者。

注意事项:

1.下列患者慎用
(1)肝肾功能损害患者。
(2)合并感染症患者(因白细胞减少,降低对感染的抵抗力)。
(3)水痘患者(会出现致死性全身障碍)。
2.会引起迟缓性骨髓功能抑制等严重不良反应,因此每次给药后至少6周应每周进行临床检验(血液检查、肝功能及肾功能检查等),充分观察患者状态。若发现异常应作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理。另外,长期用药会加重不良反应呈迁延性推移,因此应慎重给药。
3.应充分注意感染症及出血倾向的出现及恶化。
4.小儿用药应慎重,尤应注意不良反应的出现。
5.小儿及育龄患者用药时,应考虑对性腺的影响。
6.给药途径:不得用于皮下或肌肉注射。
7.本品与其他药物配伍有时会发生变化,故应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8.本品溶解后应速使用,因遇光易分解,水溶液不稳定。
9.静脉内给药时,若药液漏于管外,会引起注射部位硬结及坏死,故应慎重给药以免药液漏于管外。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据报道,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因此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2.尚未确立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故哺乳妇用药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小儿因代谢系统尚未成熟,易出现不良反应(白细胞减少等),故应注意观察,慎重给药。

老年用药:

通常高龄者生理功能降低,故应减量并注意观察。

药物相互作用:

0. 合用注意:
其他抗恶性肿瘤剂、放射线照射会增加骨髓功能抑制等作用,因此应充分观察患者状态,若发现异常应作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理。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作用机理:

主要作用机理可能是使细胞内DNA烷化,引起DNA低分子化,抑制DNA合成。

药理:

1.对小鼠白血病L-1210显示很高的抗肿瘤活性。
2.对小鼠移植肿瘤具有很广的抗肿瘤谱。对淋巴细胞白血病L1210,骨髓性白血病C-1498,桨细胞瘤X-5563(腹水型),欧利希氏腹水癌,腹水型乳癌MM-102,腹水型乳癌FM3A43,桨细胞瘤X-5563(实体),欧利希氏实体癌,硬膜肉瘤MS-147,显示卓越效果。
3.本剂对淋巴细胞白血病L1210及甲基胆蒽诱发恶性神经胶质瘤细胞的脑内移植小鼠有延命效果。

毒理:

1.急性毒性

(1)LD50值(mg/kg)

静脉给药时,雄性和雌性小鼠的LD50值分别为65mg/kg和59mg/kg,雄性和雌性大鼠的LD50值分别为47.8mg/kg和45.6mg/kg。

(2)对血液的影响(狗2.5、5、10 mg/kg静脉给药)

2.5mg/kg给药群的红细胞数及网织红细胞数,在第7-11日减少,但第14-16日基本恢复,血小板数未见明显变动,白细胞数至第7日显著减少,但其后逐渐增加,第35日恢复,嗜酸粒细胞数也有基本显示相同倾向,白细胞百分比中有时未成熟型中性粒细胞显著减少,但第35日恢复到给药前数值;5mg/kg和10mg/kg给药群的红细胞数及血小板数均显著减少,在第10-17日全例死亡。

2.亚急性毒性(大鼠0.4、2、10mg/kg/日4周 静脉给药)

0.4mg/kg给药群:仅见雌鼠白细胞轻度减少,但未见脏器重量尤其实质重量与体重比值相一致的变化。

2mg/kg给药群:见到显著抑制体重增加、淋巴系统组织和骨髓萎缩、白细胞减少。

10mg/kg给药群:见到伴有全身性出血倾向的死亡例。

(狗:0.08、0.2、0.5mg/kg/日5周 静脉给药)。

各给药群全例的一般症状、体重、摄食量、血清生化检查、肝和肾功能检查及尿检查,与对照群之间无大的差别也未见异常。

3.致畸试验(大鼠0.05、0.1、0.5mg/kg/日 妊娠第7-17日 静脉给药)

妊娠晚期胎仔,0.5mg/kg给药群,见到出生仔平均体重减少,0.1mg/kg以上给药群发生多趾症等外形异常,有致畸性。

(家兔:0.04、0.1、1.0mg/kg/日,妊娠第6-18日,静脉给药)

1.0mg/kg给药群,见到可能属本剂影响所致出生仔平均体重显著减少以外,其他未见异常。

药代动力学:

脑肿瘤患者14例,静注本剂100~150mg/人(1.72~2.5mg/kg)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药物浓度,结果如下:

1.脑脊液中浓度

给药5分钟后开始向脑脊液(脑室),给药后30分钟脑脊液中浓度达高峰(平均0.59μg/ml),半衰期为0.49小时。

2.血中浓度

给药5分钟后血中浓度平均值为3.86μg/ml,以后急速下降,但60分钟后依然保持1.0μg/ml的浓度(tα/2=1.3分钟 tβ/2=35分钟)。另外,从分布容积的探讨,表明高浓度分布于组织内。

贮藏:

避光,密闭,在2~8℃条件下保存。

包装:

西林瓶,1瓶/小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YBH14932006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314

生产企业: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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